太委屈,免费的网络合同样本带来昂贵的经济后果-成功案例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21-03-11 18:32) 点击:136 |
当事人很委屈的找上门来,向我述说自己的遭遇。这是我今天要接待的六个当事人中的高级知识分子——工程师。而我看了一眼材料,简单了问了他几句,便明白了其中的缘由。 工程师的朋友在一家公司做项目主管,正在寻找合作者。工程师便准备与其他公司合作接下这项目。因工资没谈妥,便改为合作,工程师只牵线搭桥,收点“信息资源费”。工程师从网上下载了一份据说不错的“合作协议书”,与这一注册资金达千万的软件大公司签了该协议。可惜,这一公司在利用他牵线后便甩开了他,直接与其朋友所在的公司签了合同。他很气愤,去找这一公司要钱。 我不得不根据他从网上下载的合同,分析他所面临的困境。其一,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标准太过宽泛。合同中约定,他的费用收取主要根据他在其中起的作用的大小。而对方在后期撇开他,就是要让不能在发挥作用。 其二,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衔接不紧密。如果对方签订了80万以上的合同,应支付他20%费用。如果对方签订了80万以下的合同,则应支付他15%费用。二者不衔接,难怪对方会签署了一个75万的合同。因为签了80万的,对方反而拿的更少。 其三,合同约定,支付时间为对方收到款项之后的10个工作日。也就是说,你想要钱,你就要证明对方账户收到了钱,这是多么困难的事情。你怎么知道对方收到了钱,你又拿什么去证明。 因此,这个案子做起来很困难。经过努力,我争取对方支付了几万元办结了该案。 但是,本案的他,要想按照合同拿钱的目的是达不到的。作为工程师,他善用网络,善用搜索。但作为合同一方的他,太委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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